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简章
根据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兴宁区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见本简章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兴宁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学历及学位要求:2021年、2020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士及以上学位。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南宁市生源(不含县)不限优秀毕业生,非211、985高校本科毕业生需为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成绩要求:大学或研究生期间各学科平均成绩须达75分以上,70分以下科目不能超过科目总数的10%,不能有挂科、补考、重修科目。
6.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证书。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报名
1.时间:2021年4月13日起。
2.报名办法:将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招聘学校+岗位”,如张三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小学语文教师,发送到相应指定邮箱。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先行报名,有关证件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3.咨询电话:(0771)3290742 联系人:黄 梅 老师
五、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经资格审查后,以试讲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择优录取,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材料办理手续。手续办理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区教育局最终审批为准。
六、聘后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3日
附件:2021年南宁市兴宁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