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凤县人民政府 2021-04-13 16:21:30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决定面向社会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感,遵守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一定的决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2.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具有认真、客观、公正的良好素质。

3.面向凤县境内公开选聘政务服务监督员,重点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等中聘请。

4.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工作。

5.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政务服务监督工作,能坚持原则,直言不讳,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善于收集群众意见。

二、主要职责

1.聘请的政务服务监督员要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明查暗访等监督渠道,对全县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督查,并及时反馈暗访情况。

2.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反馈或转交群众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3.对全县政务服务机构的工作及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4.按时参加行政审批服务局召开的政务服务监督员意见反馈会议。

5.遵守有关规定,保守秘密。

6.文明监督、方法得当、尊重他人、语言文明。

三、聘请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4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向者请自行到凤县市民中心B座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台报名并填写《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监督员报名表》。

3.联系方式:0917-2653188。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经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查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拟聘用政务服务监督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发给政务服务监督员聘书。

2.拟聘请的政务服务监督员为义务工作性质。

3.拟聘请的政务服务监督员聘期两年,期满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情况择优续聘;反之,自动解聘。

4.对无特殊原因连续半年不参加活动的或各种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政务服务监督员工作的,予以解聘。

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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