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学院公开招录非编实验室工勤技能人员公告

来源: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1-04-13 16:47:37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个校区。

二、招录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录实验室工勤技能人员1名。

(二)招录对象

招录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表所需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具有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轻化工程专业(皮革工程)教育背景;

7.具有皮革企业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或具有1年及以上的实验室工作及管理经验;

8.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3日之后出生)。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4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职责与待遇

1.岗位职责:负责轻化工程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实验室卫生、安全、秩序及仪器日常维护);负责配合轻化工程系实践教学课程的开展;负责轻化工程实验室指定设备的操作、培训及维护等;负责配合轻化工程专业产教融合校内基地的工作;辅助轻化工程系关于轻化工程实验室的对外联系及相关工作。

2.相关待遇:以人才派遣方式签定劳动合同,实行非编工资待遇,各类保险、公积金按嘉兴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录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24:00前将填写好的《嘉兴学院公开招录实验室工勤技能岗报名表》(附件1)等相关学历证书、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证明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至jxxyhr@mail.zjxu.edu.cn,应聘邮件标题要求注明“公招应聘+工勤技能岗+姓名”字样。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4月21日在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条件不符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因虚假信息带来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本次招录主要针对其业务能力水平、专业技能等进行考核和考察,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1)国内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身份证、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录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3.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实际操作性、岗位适应性。技能考核分按相应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本次招录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应聘者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的40%与技能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示结束后无故不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校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

2.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录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录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40237唐老师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13日

附件:嘉兴学院公开招录实验工勤技能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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