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瑞昌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社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发〔2018〕5号)和《九江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九组字〔2020〕9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社区专职工作者名额为33名(其中湓城街道12名,桂林街道11名,赛湖农场10名)。
三、报考条件与加分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计生、综治等情况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2.热爱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需居住地在瑞昌市中心城区,且为瑞昌籍或夫妻一方为瑞昌籍,男女不限;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对街道(场)推荐优秀的具有街道(场)机关站所或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7.中共党员、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2.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3.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尚未结案的;
5.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在读的高校学生;
8.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在服役期间曾受过记过及以上重大处理的;
9.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其他人员。
(三)加分
1.有本市街道(场)机关站所或村(社区)工作经验的可当加分:工作不满一年的加1分,工作一年到三年的加2分,工作三年以上加3分,此项累计加分最高为3分。
2.获得本市、街道(场)表彰的可适当加分:获得一次街道(场)表彰的加1分,获得一次本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此项累计加分最高为5分。
以上加分在笔试成绩出来后直接加入笔试成绩,加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
四、报名(考试)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19日-4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瑞昌市民政局(市湓城东路25号)一楼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5.本人不是瑞昌籍但夫妻方为瑞昌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瑞昌籍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退役军人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瑞昌市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一份(正反面打印件)。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表,并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组织的相关考试。
五、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社区工作综合能力及时政法律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大纲与教材,笔试成绩将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急处理、沟通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后,根据笔试+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列入面试)。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分计算。总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采取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用的方式计算。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
(二)考察
考察由瑞昌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所在街道(场)与民政局共同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后续替补,一年内如有岗位出现空缺,再按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新聘用人员,在社区服务期限至少3年,档案统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聘用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纳入社区干部统筹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按照当年度相关规定执行。
九、有关事项
1.疫情期间,根据瑞昌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本方案具体事宜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招聘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
十、监督、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792-4225119
市民政局:0792-4222538
瑞昌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附件:瑞昌市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