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1年招聘信息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事业编制招聘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毕业生;专业: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医学、临床医学及相同相近专业。
请参看发布在普洱景东网招聘信息《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2021年卫健系统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并在公示的招聘时间、地点现场报名应聘。
三、医院自主招聘
(一)招聘人数:26名
(二)自主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7.同等条件下具有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录取;
8.报名者年龄需在30周岁及以下。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要求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医院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18日、8:00—11:30,14:00—17:30(不含周六、周日)
报名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879—6229399
(2)校园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星期六)、09:00—11: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西苑运动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联系电话:医务科杨老师(18187909718)
人力资源科杨老师(18187909608)
3.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科、医务科及护理部负责审核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需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体温经测量低于37.3℃,并出示“云南省健康码”绿码方可按规定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
(1)报名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未达比例的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2)命题参考各大专院校教材,不指定考核教材。
(3)笔试时间:
2021年4月20日下午15:00-16:00(护理岗位A/B)
2021年4月22日上午09:00-10:00(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岗位)
(4)笔试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学术报告厅。
2.面试
(1)本次面试由医院党办、人力资源科、医务科、护理部共同组织、监督实施。
(2)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
(3)面试时间:
2021年4月21日上午08:30-12:00(护理岗位A/B)
2021年4月22日下午14:00-17:00(临床医学、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岗位)
(4)面试地点: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小会议室。
3.成绩
(1)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值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按医院相关文件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九)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基本工资,享有“五险一金”待遇,与本院编内同类职工享有同等的绩效分配、进修、培训、继续教育等待遇。
(十)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 对招聘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事项
1.护理岗A和B分开招聘,如招聘工作结束,护理岗位A或B有空缺的岗位,可相互调整进行录用。
2.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待办理录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护士岗位,可采取“先上岗、再考证”方式,凡符合资格认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录用时约定当年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 否则按约定进行解聘。
4.对招聘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经医院院办公会及党委会讨论后决定。
5.咨询电话:0879-622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