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钦州市钦南区西环南路89号,在原钦州学院西校区的基础上建设,地处钦州市主城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育文化厚重。是钦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专科层次的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于2020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规划至2024年,办学规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10000人。秉持现代教育理念,学校立足北部湾经济区,面向广西,辐射全国,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等方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建成学科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为广西重要的幼儿教师教育基地、幼儿教育研究和信息交流中心。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岗位。招聘岗位共20个,招聘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共6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4日至2003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曾任高校相关专业带头人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
(二)报考人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1年4月14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4月14日前(含14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数)。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钦州人才网(https://qz.gxrc.com),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zcle.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qzyzcle.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至4月25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格式命名(例如:202101+音乐教师+张三+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qzyzrsc@163.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签名,PDF格式)和《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3,Excel格式)。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分别单独建立文档;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无关的获奖证书无需扫描。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以及毕业学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如报名时未能提供举证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2.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统计各岗位应聘人数。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又确实急需紧缺的岗位,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发布变更公告。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通过“试讲+专业答辩”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报考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考核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分为五个部分,总分值为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
1.思想政治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现实表现情况;
2.道德品质考核(10分):主要对应聘者职业道德、事业心、工作责任感、组织纪律和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3.业务能力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对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等;
4.工作实绩考核(35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
5.廉政纪律考核(1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情况。
(五)体检
凡列入考核对象的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核对象自理。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前款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在符合考核资格的人选中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钦州人才网和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享受待遇
(一)使用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由学校与使用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二)符合钦州市人才引进政策并签订5年以上全职服务协议的新引进人才,除享受学校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海外知名高校(世界排名前500,参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和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技师8万元。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监督电话:0777-2596839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应聘咨询电话:0777-2596881
附件1: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4: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材料目录.docx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