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邵阳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邵阳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数及要求见附件1)。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位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邵阳廉政网、邵阳党建网。
一、单位基本情况
邵阳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廉政教育中心)、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为隶属于邵阳市纪委监委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见附件1)。其中报考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财会人员和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管理一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综合管理二和综合管理三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3月31日,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不能报考人员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6.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7.社会关系复杂,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8.配偶及直属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9.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10.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招考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1年 4月12日上午8:00至 4月15日上午12: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邵阳市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403室(邵阳市大祥区宝庆中路市委大院内),联系人:何锴,联系电话:0739-5327953,0739-5328635。
(三)相关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两张(另需提供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在职在编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到现场报名。
4.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签定承诺书(见附件3)。
5.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6.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但在2021年6月30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8.准考证发放: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人:何锴,电话:0739-5327953,0739-5328635)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笔试、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考者从事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以及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如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廉政网、邵阳党建网。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基本素质、言语理解与表达、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2.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廉政网、邵阳党建网公布。
七、体检
1.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
2.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廉政网、邵阳市党建网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邵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邵阳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考察组出具考察意见后,考察结果及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邵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与拟招聘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委组织部审定。
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市纪委监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
九、公示
经邵阳市委组织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廉政网、邵阳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岗位试用
拟招聘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市纪委监委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岗位考察无异议的人员,由市纪委监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二、其他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报考人员进入招聘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记录,两年内不得参加邵阳市公务员录用、遴选选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中共邵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做好相关防护工作,报名前要主动完成疫情排查或检测事宜,未按要求完成的,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同时,报考人员要主动与招聘机关联系,经招聘机关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后方可前往招聘机关报名,并根据要求出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电子健康码必须为绿色)。现场报名及考试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如实报告是否有疫区人员接触史。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有医院出具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方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有序引导考生报名并做好相关登记,避免人员扎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招聘中未尽事宜,以邵阳市纪委监委最终解释为准。
十三、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邵阳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2.招聘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咨询电话:邵阳市纪委监委组织部:0739-5327953、 0739-5328635
中共邵阳市纪委
2021年4月12日
附件1:2021年邵阳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