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民医院2021年4月份研究生招聘公告
根据2021年研究生岗位招聘计划,经研究,特对2021年4月份研究生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毕业院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硕士学位,大学英语成绩过六级,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
5、毕业年限要求:
①2021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②2019、2020年历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③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
6、年龄要求:
①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毕业年限。
7、执业或专业资格要求:
①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②康复治疗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临床药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毕业生须持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
③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8、优先录用条件:
①各招聘岗位具有中级职称者优先录用;
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规培证的优先录用。
9、因实际工作需要护理专业报考人员身高女护不低于158cm,男护不低于168cm。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学科 | 人数 | 学科 | 人数 |
皮肤病与性病科 | 1 | 重症医学科 | 2 |
产科 | 2 | 急诊医学科 | 1 |
儿科 | 2 | 新生儿科 | 1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1 | 烧伤整形科 | 1 |
妇科 | 1 | 药剂科 | 2 |
感染科 | 1 | 病理科 | 1 |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 1 | 超声医学科 | 1 |
血液内科 | 2 | 输血科 | 1 |
全科医学科 | 1 | 核医学科 | 1 |
老年医学科 | 1 | 检验科 | 2 |
麻醉科 | 2 | CT/MRI | 1 |
神经外科 | 1 | 护理 | 3 |
康复医学科 | 2 | 科教科 | 2 |
胸心外科 | 1 | 医务科 | 2 |
肿瘤内科 | 2 | 质量管理科 | 1 |
生殖中心 | 1 | 信息科 | 1 |
眼科 | 1 | 医学装备科 | 1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2021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30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邮箱投递或参加校园招聘会。邮箱地址:thxxyyrsk@126.com,格式要求: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邮件主题,将个人简历作为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就业生推荐表(应届生)等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经资格验证合格后方能参加招聘考核。
2.联系电话:0558—8696921;联系人:杨科长。
(三)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供下列材料:
应届生: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和学习阶段成绩、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历届生: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核
考核时间另定。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考察及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和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正式报到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到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1年7月1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2021年招聘的研究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及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等系列待遇。
五、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监督举报:0558-8696513
(二)信息咨询:0558-8696921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六、本公告由太和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太和县人民医院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