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2021年编外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消防员兼驾驶员6人;专职消防队员2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南昌县2021年编外专职消防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男性,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四)驾驶员岗位需持B2及以上驾照(不含B1、A3),两年以上驾龄,年龄40周岁以下,不限学历;
(五)年龄计算方式:年满18周岁,指2003年4月14日(含)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且仍未处理到位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由本人现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整)1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还需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方式
1.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2:1,面试比例为1.5:1。
2.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50%)+面试(50%)。体能测试考试内容为:1500米跑、100米跑、25米折返跑。体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1500米占体能测试成绩的40%,100米、25米折返跑各占3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面试考试为结构化面试。按照考试总分数排名依次录取,录取人员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另行通知)。
(三)入闱人员公告
各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人员(末位并列的消防员岗位退伍军人优先,再依次按学历高低、退伍时间长短、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驾驶员岗位按驾照等级高低、驾龄长短、学历高低顺序排名),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但必须是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由县人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选岗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考核期1个月,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劳动监察局鉴证,第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期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第三期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每月一次月考,每年一次年终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或年终考核不合格和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
1.考核期工资3800元/月。正式聘用后按以下标准执行:
2.驾驶员兼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为3800元+岗位补贴500元+高危补贴(高危补贴按照一、二、三级站予以发放,一级站700元、二级站500元、三级站400元)
3.专职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为3800元+高危补贴(高危补贴按照一、二、三级站予以发放,一级站700元、二级站500元、三级站400元)
4.后续每年工资正常晋升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执行。
(二)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服装、装备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供。
六、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在招聘考试中被发现违纪的人员,严格按《违纪处理办法》处理,严重的将禁考三年。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cx.gov.cn/ncxrmzf/rsks/ztzl_list.shtml)”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县消防大队87700166)。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