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院长助理岗位招聘

来源:大连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 2021-04-14 18:16:37

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与大连理工大学基于“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共赢”在宁波共同举办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立足大连理工大学与宁波市政府优势共享、政产学研协同创新重要载体、国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器及国内外高端人才荟萃基地的发展目标,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将作为学校重大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规划建设精细化工与生物医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材料与成型技术、信息、软件与人工智能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等5大创新中心。

因工作需要,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现招聘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院长助理

(1)协助院长和副院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起草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经费决算报告,汇总和审核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变动方案;跟踪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的执行。

(2)负责院务会的准备工作;负责院务会议题和上会材料的组织准备;负责月度工作简报的编撰。

(3)负责研究院发展战略、发展方向研究,研究院竞争能力对比分析。

(4)领导交办的其他日常事务。

1

录用为管理岗位人员,研究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机关管理工作,具有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6、工作经历要求:10年以上负责(含主持)部门或独立机构工作的经历。

7、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管理岗位人员采用合同制聘用,薪酬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奖励性绩效,基本工资比照事业编制入职工资标准确定,岗位绩效按照研究院确定标准,奖励绩效按工作业绩参加分配,薪酬收入具有市场竞争力。研究院按宁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把个人简历(含本人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一个PDF格式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方式命名后,作为一个附件完成上传(不要压缩),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发至邮箱sunyx_nbi@dlut.edu.cn。

2、本次招聘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请及时留意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大连理工大学宁波研究院)发布的关于初试和复试的相关信息,具体日程安排以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有不明事宜,咨询电话:0574-27969800 13867723434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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