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日报社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1-04-15 09:46:54

  青海日报社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1〕45号),青海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20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


  二、招聘方式、程序


  公开招聘公告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日报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进行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实际操作、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4月27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4月28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4月28日18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2日,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蓝底小二寸照片到青海日报社人事管理部领取笔试准考证。省外考生的笔试准考证通过邮箱发送(准考证为PDF格式,下载打印后贴本人照片),请考生拨打联系电话,并告知收件邮箱地址。本人因其他情况不能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为领取(如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或通过邮箱发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青海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日报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1.新闻采编、新媒体技术、夜班编辑、网络信息及藏文采编译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实际操作、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环节(青海日报社新闻采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环节)。实际操作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进入实际操作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2.党建文秘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3.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实际操作成绩高低确定,若实际操作成绩相同的,最后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4.设定最低分数线。若招聘岗位与考生人数在笔试、实际操作、面试任何环节中比例为1:1的,考生须达到同类试卷或同组面试考生分数的平均分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内容


  1.笔试


  新闻采编、新媒体技术及夜班编辑岗位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媒体传播知识、文字写作等。


  党建文秘岗位笔试内容政治理论、文字写作等。


  网络信息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藏文采编译岗位笔试内容为藏汉翻译及藏汉写作等。


  2.实际操作


  新闻采编、新媒体技术、夜班编辑、网络信息及藏文采编译岗位实际操作为相关业务技能操作。


  3.面试


  面试以业务知识、技能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5月中旬,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青海羚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青海日报社新闻采编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由人事管理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羚网公布进入实际操作或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小二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青海日报社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组织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对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政审)工作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曾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审定无异议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4月19日。


  (四)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的学历毕业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六)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七)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执行。


  (八)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规定递补。


  (九)考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公开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社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


  监督电话:0971-8457390


  十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严禁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青海日报社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请考生随时关注我社门户网站,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8457677


  地址:青海日报社人事管理部(西宁市长江路5号)


  附件1.2021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青海日报社2021年度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青海日报社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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