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镇平县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1号公告

来源:镇平县人社局官微 2021-04-15 11:34:00

为适应当前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充实巡察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12名。为使此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安排相适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职位、名额、范围

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选调工作人员12名。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巡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研究生学历,见习期未满一年的,见习期工作业绩须达到合格,待见习期满后,办理相应的人才流动手续)。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自参加工作以来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疫情防控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选调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选调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最大限度地避免近距离接触。

2.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期间,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并记录在册。体温异常或有咳嗽等症状的考生,出具新冠病毒检测报告为阴性后方可进入。

3.考生须持“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

五、选调程序

(一)宣传发动(2021年4月14日-22日)

通过公告形式公布选调名额、条件及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2021年4月19日-25日)

1.网络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按照选调公告公布的内容、要求报名,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前,考生要仔细阅读《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在网络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址http://zhenping.pzhl.net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考生误报、错报职位或者弄虚作假报考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络报名时间: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2021年 4 月19日上午8:00,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下午18:00。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公告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如有疑问,请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查询公告或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选调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

(1)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定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根据报名信息填写情况现场打印报名表。

(2)现场确认地址

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镇平县中山大街与泰山中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进行现场确认。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媒体、公告、公众号(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提前公示发布,不再单独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时间,后果自负。

(三)要求

报名比例达到1∶3以上组织笔试、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降为1∶2,若低于1∶2时,降低选调职位数,组织考试。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选全过程,由县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对报名人员按照参选范围、条件资格的有关规定,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形式,逐人进行把关。参选人员报名和参选过程中,提供的证件、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凡发现有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的,一律取消参选资格;被录用的,一律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党建、巡视巡察相关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参加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委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评委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素质、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

面试成绩公示后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用人数1∶1比例确定为拟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八)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照选用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公布后,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九)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结果、体检,按1∶1比例,确定选用对象。

(十)公示

向社会公示确定的初步选用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存在有影响选调资格实质性问题的,即可作为选用对象;反映有问题且查证核实有实质性问题的,取消选用资格。初步人选中有取消资格的,从考察体检合格对象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

(十一)选用调配

公示结束后,对选用对象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职务和级别发生变动的,选调单位不予认可。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工作的,凭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文件到组织、人事、编制、财政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其选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行政编制工作人员,选用后按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公开选调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培迁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刁晓英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冀虹珂,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侯林晓,县委巡察办主任张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丁长海、县委编办主任范海川、县财政局局长王仕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丁长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孙英豪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公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2.精心组织。公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通。对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能擅自主张,要及时向县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汇报请示。

3.严格监督。公选工作运行过程中,除需保密的工作外,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面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公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以保证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6637721036、 0377-60379198(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镇平县公开选调县巡察工作信息数据

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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