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阿克塞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和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酒发〔2017〕92号)和中共阿克塞县委办公室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塞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政办发(2017〕94号)文件精神,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1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阿克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详见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阿克塞户籍;
3、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可以放宽至中专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现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家属、子女及在职民警配偶、子女,公安类院校或法律专业毕业未就业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阿克塞县人社局会议室。
4.报名咨询电话:8322297,18089379097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报考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阿克塞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4张。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7.考务费:每人150元,报名时现场收取,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下午18∶00,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及时告知报名人员,并说明理由。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核减报考计划。
3、笔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测试》一科,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上午9:00-10:30《综合职业能力测试》
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派出所证明),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21日统一在县人社局领取,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根据招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或降低比例至1:2确定面试人员,如有放弃人员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按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意见》(甘政发﹝2012﹞97号)和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124号),退役士兵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标准为:录取总成绩(综合成绩)中,在新疆、西藏等高原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加5分,士官按服役年限在义务兵基础上,每多服役1年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加5分,二等功以上的加10分,多次立功的,按照最高等级加分。
6、体能测试
笔试和面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县公安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在体能测试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或放弃体能测试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
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8、考察政审
由县人社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拟招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若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程序依次递补。
9、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试、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提交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五、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按市场化用工进行管理,不占编制。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公安局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3、聘用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年底由县公安局组织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4、根据中共阿克塞县委办公室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塞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政办发(2017〕94号)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公安局每两年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一次合同,并定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警务辅助人员奖惩、晋级、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并与绩效工资挂钩。对不适合在警务辅助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关系。
六、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待遇。
3、警务辅助人员按公安部确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服装。警务辅助人员离职时,交回所配发的服装、标识和装备。
4、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公安局共同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王路芦化民
联系电话:18089379097 13993700686
阿克塞县公安局
阿克塞县人社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