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学关于选聘建筑工程系副主任的通知
来源:南京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2021-04-15 15:26:24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关于教学单位设系的原则意见》(南工教【2018】32号)的规定,建筑工程系可设系主任1人,副主任2人;因现任职人员提出辞职,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重新面向全院教师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系副主任1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组织管理能力。
2.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某一方面具有较深的造诣。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已,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聘任程序
1.个人报名。4月18日前,个人向学院办公室提交报名表或电子稿(邮箱:jzx@njit,edu,cn)。
2.学院成立系主任答辩小组组织答辩。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工会主席、系主任、党委委员。
3、答辩:竞聘者主要围绕系主任岗位职责阐述如何协助系主任做好本系工作,回答答辩小组问题。
4、答辩小组投票通过拟任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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