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监狱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15 16:44:49

经上级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临夏监狱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二、招聘名额

招录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职责为从事警务岗位辅助工作及日常辅助性工作,主要包括监控巡查、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防暴等非执法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临夏市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且临夏市区有固定住所);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热爱辅助警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本人或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本人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6.本人因违纪违规曾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的;

7.本人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人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9.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全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通过临夏州人社局网站、临夏全导航、大临夏招聘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 16 日 8:00时至2021年4月26 日18:00时。

(二)网上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所有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328718063@qq.com,材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按“临夏监狱辅警+名字”格式写明。

2.报名资料:

(1)电子版:《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参照填写模板如实填写,附上本人近期彩照;

(2)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件。

(3)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明

(三)资格初审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对应聘对象报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邮件中回复应聘者进入下一步程序,未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收到邮件的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月 27日18:00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28日18:00,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和缴费成功后,将电话通知本人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临夏市庆胜东路城芳花园门口兰州银行二楼《甘肃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截止电话通知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予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5月5日上午9:00—11:00举行笔试,考试地点及考场领取准考证时一并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考试科目为一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的辨色力、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面试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参加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4.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5.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社局网站、临夏全导航、大临夏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一)聘用及薪酬待遇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聘用人员薪酬按基本工资2500元、值班补贴等构成,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假期、培训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

1、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应聘人员需在【健康新甘肃】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在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前,应聘人员应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与。

(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肃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930-666615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930—6666153

联系人:郭经理

附件:招聘辅警报名信息登记表.xls

甘肃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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