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芦山县人民政府 2021-04-16 18:25:14

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需要,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生活垃圾分类劝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

二、招聘岗位、薪酬、条件

(一)招聘岗位

生活垃圾分类劝导员10名。

(二)招录对象

本次招聘属定向定岗招聘,按照就近原则,应聘人员必须为芦山县芦阳街道办户口所在地或常驻地人员,较远乡镇需提供在芦阳街道办居住的相关证明。

(三)劳务协作薪酬

劳务协作薪酬为1650元/月。

(四)招聘条件

1.农村户籍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2.城镇户籍的大龄人员,其中男子要求50-60岁,女子要求40-50岁;

3.残疾人;

4.低收入家庭;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6.零就业家庭;

7.失地农民。

凡满足以上条件之一者且之前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要求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就业困难认定表(所在社区办理)。报名人员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园林办公室,联系电话:18095090150。

四、招用程序

报名结束后,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进行现场考核,择优聘用。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劳务协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劳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具体管理按相关文件执行。

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芦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16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