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为充实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线执勤力量,协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执勤任务,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着城管制服短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直径超过3cm的纹身;
(五)年龄满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003年6月),身高:男1.70米、女1.60米及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后出生)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至2021至4月22日16:00。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到广华寺街道办事处现场报名。(地址:广华寺街道办事处五七大道9号;联系人:杨露;联系电话:15629299005)
(三)报名要求及办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出现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情况,原则上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因工作需要,由广华寺办事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是否放宽招聘比例或合并招聘岗位计划考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广华寺街道办事处通知。
四、加分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考试成绩加1分;如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考试成绩加2分:
1、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加1分;
2、复退军人加1分。
(二)加分审查:有城市管理工作经历的出具原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第1个月的、最后1个月的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复退军人出具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4月16日9:00至2021至4月22日16:00期间到广华寺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以便加分,否则按放弃加分处理。
五、成绩计算
(一)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二)按招聘岗位职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对成绩并列考生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六、报考条件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报考条件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
七、体检
广华寺街道办事处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面试情况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进入体检环节。
八、考核
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弄虚作假、以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城管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广华寺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和面试情况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七条执行。
九、公示与用人方式
(一)本次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人员在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试用期(一个月)届满合格后与劳务公司(湖北省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潜江市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聘用人员日常工作开展由广华寺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
十、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管理,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用工单位负责监督和指导。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每人每月薪资标准为3500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部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广华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咨询电话:0728-6515866(广华寺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
本公告由潜江市广华寺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3:广华寺街道办事处2021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