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2021-04-19 10:47:08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择优调入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入职位
择优职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黑龙江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现任一级科员及以下(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5.原则上报名者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报名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现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上述亲属户籍迁入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满3年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或取得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作为计算年龄的时间节点)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者不得选择与齐齐哈尔市讷河生态环境局、齐齐哈尔市泰来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以及其他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择优调入: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卜奎南大街571号)907室。咨询电话:0452-2318068。

本次择优调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2021年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③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⑤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有关亲属工作关系或户籍迁入时间等相关佐证(例如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

1.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现场或网上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报名者本人进行反馈。

2.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向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申报,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竞争择优

竞争择优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面试(面谈)。报名人数不足或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难以达到竞争比例等特殊情况,经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面试(面谈)主要测评报名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机关工作必备或调入职位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同时测评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具体面试(面谈)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面谈)结束后,按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报名人员进行排序评价,按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排序评价结果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如按比例确定的考察人选出现并列成绩,则另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考察由市生态环境局商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侧重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过程中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名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谈话或开展民主测评征求意见。

如考察人选出现空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同一职位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依次进行递补。特殊情况不宜进行递补的,由中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讨论后,取消或缩减调入计划。

七、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察环节,由中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八、有关事项

1.请广大报名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非必需时切勿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各环节流程时主动配合做好扫码、测温等事宜,如存在发热的特殊状况或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应及时向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主动申报,必要时须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参加报名、面试(面谈)或其他环节工作。

2.本次择优调入工作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318070。

3.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齐齐哈尔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报考咨询电话:0452-2318068。

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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