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聘应急管理人员8人公告
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应急管理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通知》(东编发〔2021〕5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的通知》(广编发〔2021〕13号)和市委、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广饶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计划
(一)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除外)在编人员选聘7人,其中,部长岗位1人,副部长A岗位1人,工作人员A岗位3人、B岗位2人。
(二)面向社会选聘副部长B岗位(非在编)1人。
二、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作风过硬,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愿意长期在开发区工作。
4、热爱安全生产事业,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规范,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水平,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部长岗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满2年的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2、副部长A岗位:全国机关事业单位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干部或担任中层职务满2年的干部;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3、副部长B岗位(非在编):大中型危化品生产企业中担任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中层及以上职务5年以上人员、具有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或化工园区5年以上危化品生产安全监管经历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4、工作人员A和B岗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聘任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5月1日。报名应聘人员中,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严格把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难以提供的,须在考察前提供;已解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岗位业务能力要求
1、应急管理部部长: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精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计划、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应急管理部副部长: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精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计划、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应急管理部工作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精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日8:30—2021年5月7日17:00
报名方式:登录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报名。
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选聘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初审、查询
初审时间:2021年5月1日11:00至2021年5月8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1日11:00至2021年5月8日17:00
广饶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广饶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uangrao.gov.cn/)打印《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比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按照招录岗位,考试采取“适岗度评价+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比选情况确定考察人选。适岗度评价和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照适岗度评价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考察和体检资格。适岗度评价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聘任
(一)考察体检
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如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个选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照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任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任的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公示聘任
根据择优比选、考察、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按规定签订聘任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任并查实的,不予聘任。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
六、聘任管理
(一)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对拟聘任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岗位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聘任。试用期计入任期。
(二)实行人员总量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到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其中,对广饶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任到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人员,将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调入广饶县,落实事业编制;原为公务员的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其他人员应聘的,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省市县文件规定,开发区薪酬总额按本地同等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2倍核定,并与开发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省级经济开发区排名挂钩。薪酬引入KPI第三方评价考核机制,薪酬由“基础薪酬+岗位薪酬+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由广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原则自主确定人员薪酬水平、分配办法。
(四)为进一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开发区工作,形成人才集聚效应,聘任期间,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为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部门正、副职岗位按县直部门单位副职管理。开发区聘任制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交流到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根据干部调配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原则上按照开发区聘任的岗位职务交流。对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岗位相当于或低于原档案职务层次的,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档案职务层次交流。
七、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录用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并做好工作交接。
2、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应聘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440182
广饶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应急管理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