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档案馆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和档案馆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图书资料 | 档案管理 | 1 | 主要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编目、利用等工作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校友和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档案馆学。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19日,公布岗位名称、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0日。应聘人员通过“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向学校提交报名应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至招聘系统。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档案馆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档案馆网站(http://archives.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档案馆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初步面试、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档案馆网站通知为准。
1.初步面试。初步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档案馆根据初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档案馆网站公布。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档案馆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档案馆网站公布。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和回答评委自由提问。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初步面试成绩×5%+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65%。
(五)确定拟聘人选。档案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及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档案馆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0250
电子邮箱:danganguan@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图书馆西附楼二层
档案馆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