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公告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21-04-19 16:22:25

金华理工学院是金华市正在筹建的独立设置公办本科高校。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金华理工学院的筹建母体。因工作发展需要,计划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具有高校工作经验的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为金华理工学院储备高素质专业师资团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全日制高校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需求

本次公开选调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共40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公开选调需求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突出;

3.具备拟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规定的体检合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及说明

选调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制人员,选调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提交选调报名材料

选调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9日。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文件名:报名表+姓名,格式为doc或docx;

2.佐证材料:身份证件,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不超过200KB),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高校在编在岗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业绩等证明应聘人员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文件名:佐证材料+姓名。

以上两个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jhlgzp@126.com,邮件名为:选调+姓名+报名岗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并提供佐证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后,通过电子邮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应聘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的当天应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

1.专任教师岗位考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采取专业(岗位)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岗位)能力测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综合素质面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管理人员岗位考试方式:

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及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金华教育网查询。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主动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和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金华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3.拟选调人员须在入职前提供由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和调出人事部门同意调动并盖章的交流人员审核表、首次入编证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来我院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选调资格;在核定空编的年度完成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拟选调人员入职后,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聘任;

5.本次公开选调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6.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321013

招聘邮箱:jhlgzp@126.com

咨询电话:0579-82295993

监督电话:0579-82166995

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开选调需求表.docx

附件2: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公开选调专任教师报名报.docx

附件3: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 公开选调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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