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2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5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五楼办公室(503)。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81213201。
3.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南海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2021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另需提交未落实工作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进入报名场所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进行信息登记,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本次招聘总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若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87747。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