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菏泽牡丹区事业单位招聘26人简章
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等相关规定,按照牡丹区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现将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牡丹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
全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综合管理14”岗位,面向我区(2020年底前在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道)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退役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09:00—4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7日11:00—4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后,信息将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7日10:00—4月30日12:0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8日9:00—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30日15:00前及时与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3966087)。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立即下载打印《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于5月18日09:00-5月2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存以备面试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30日15:00前到牡丹区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解放南街366号北四楼)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现场资格审查
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材料。
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以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本招聘岗位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划线,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公示结果。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 分。
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同时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后进行考察、体检。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
九、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其他公告均在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执行。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市、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 0530-3966052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0-3966087
附件1: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附件2: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