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直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考调11人公告
一、考调职位计划
本次盟直党群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共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1名,其中,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综合保障中心2名,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中心7名,锡林郭勒盟委老干部局综合保障中心2名(职位详情见附表)。
二、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锡林郭勒盟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自治区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考。
(二)考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理论政策宣讲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未满试用期)或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登陆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www.xmpta.org.cn)。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3.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调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止4月28日下午17:30。用人单位按照考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开考比例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拟考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开考或相应核减考调职位数。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在4月29日8:30-12:00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审核通过人员,于5月7日至5月8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部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不区分报考职位,统一出题,笔试为汉文制卷,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 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事宜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对同一职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并列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公开考调资格审查登记表》原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和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本人所在单位编制本复印件(包括机构规格页、核定编制页、在职人员花名册、本人编制卡)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或盟直机关党委(党组)签字盖章。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携带《面试通知书》及通知书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报考人员因电话打不通、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等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统一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4.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各环节计算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5.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考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用人单位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同一职位的考察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要到拟考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民主测评、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考察对象进行面谈,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综合能力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内容,规范运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结果。
考察结束后,考调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后,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考调人员。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拟考调人员在报名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考调机关研究,取消其考调资格。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调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成绩无效、取消考调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在公开考调工作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在递补、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项时无法联系其本人,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对于考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用人单位不负责解决。
(六)原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拟考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身份不再保留。
(七)本次考调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考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者,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公告由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9—8107858,0479—8223309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9—8235702
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479—810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