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青岛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46人简章

来源:胶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04-20 09:20:01

  2021年青岛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46人,报名时间为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笔试时间为5月22日,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复习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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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2021年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我市综合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人(详见附件1《2021年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定向岗位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面向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须为胶州市辖区内连续任职满两届且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经胶州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可报考我市“面向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

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聘岗位,须为在胶州市辖区乡镇(街道)所属单位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面向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定向岗位。

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须安置地为胶州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经胶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荐,可以报考“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六)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4月23日。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6:00;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3日11:00—4月28日16:00。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21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必须先进行系统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2)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23日11:00至4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确定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4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4月2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4月28日16:00前,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2021年4月29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zrsj.gbk@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1年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①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且计划招聘名额为1人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4月30日16:00前,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5月18日9:00—5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注:面向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采取组织推荐、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同步进行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当由本人填写相应《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经相应单位推荐审核并盖章,个人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后,于2021年4月23日—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到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1317房间)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确认缴费、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面试人选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公布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时,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能按期提交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六、公示聘用

1、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均在胶州政务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jiaozhou.gov.cn/n31281551/n31281559/n31281851/n31281902/n31281918/index.html)予以公布。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须在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7、参与应聘人员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621035736

监督电话:(0532)82288275、(0532)85912185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2021年胶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2021年面向胶州市优秀基层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4:2021年面向胶州市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附件5:2021年面向胶州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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