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湖州人才网 2021-04-20 13:06:35

根据《湖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5人,其中指挥调度辅助岗位5人,交通管理辅助岗位5人,治安管理辅助岗位3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中国国籍,为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着夏装裸露部位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治安管理辅助岗位单侧裸眼视力要求不低于4.8。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巡逻处突、交通管理等基层一线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学历等基本条件。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或从事过其他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可予以优先招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1年4月27日16时。

报名方法:报名者登录湖州人才网(www.hzhr.com)下载并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插入电子报名表。报名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xq_gafj@163.com。

2.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浔区年丰路1388号市公安南浔分局大楼602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要求打印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后将对考生身高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通知参加考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5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或信息技术技能测试

1.报考巡逻处突和交通管理岗位的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体能测试各单项均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不足规定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内容及标准如下:

a.男子1000米≤4分30秒;

b.纵跳摸高:男子≥265cm,第一次测试不合格的可补测一次。

2.报考指挥调度辅助岗位的人员需进行信息技术技能测试,信息技术技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不足规定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内容及标准如下:

a.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汉字;

b.Word和Excel测试题得分60分以上。

(三)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及写作能力等。

(四)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考计划10名以下的按1:2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分局政治处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符合条件的下一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测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部分岗位辅警流动性较大,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满足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递补招聘手续。

(九)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南浔区财政保障规定执行,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根据辅警的不同岗位类别及工作强度等情况,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今后每年薪酬待遇按照保障水平动态调整。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各科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考试测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等,或者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报考人员存在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六)对招聘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0572-3066018,电话咨询联系人:沈佳颖。

(七)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由考生自行关注“南浔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或者由聘用单位以一定方式告知。

(八) 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2: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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