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滨州滨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2021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1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20号)等规定,滨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2021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附件1中“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
2021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1年毕业生。
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2020届)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定向招聘:
1、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附件1岗位表中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定向岗位BC20。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2、从滨城区入伍的或滨城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应聘定向岗位BC21。已通过政策性安置或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九)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十一)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9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2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且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9日16︰00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5日11:00—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5月18日9:00—5月22日9:30登录滨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xx.binzhou.gov.cn/bzkszx)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4月29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bcsydw@bz.shandong.cn,邮件主题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543-8330105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定向岗位(BC20、BC21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的,其招聘计划根据岗位表中列明的招聘单位顺序从后往前合并至BC22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综合类同步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资格复审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资格复审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看。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缴费等相关事项将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七、其他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3-833010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2021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1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