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人公告

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4-20 17:35:42

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本溪市公安局根据我市道路交通管理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17]7号)相关规定执行,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为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本溪市公安局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名,其中招聘勤务辅警37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文职辅警16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身份性质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被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一)被招聘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本溪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投身于公安交通管理事业;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复转军人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

5.女身高在1.62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2002年4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男身高在1.7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2002年4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26周岁以下(199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复转军人年龄可放宽到18周岁(2002年4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文职辅警2岗位人员要求年龄在18周岁(2002年4月20日以前出生)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6.被招聘人员学历证书及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

7.被招聘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利于工作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家族遗传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各类传染病,以及口吃、语言交流障碍、精神疾病、肢体残疾等)。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被判处管制拘役以上刑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妊娠期等不适合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现为本溪市公安局各所属单位辅警、文职、联防队员或上述人员离职不满2年的。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应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工资待遇

1.应发工资为2333元/月(应发工资中含“五险一金”)。

2.按规定为被聘用的辅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3.按规定发放工作服装和装备。

4.招聘的辅警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违反用工单位工作纪律等规定的则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有权与被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2.报名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明山区胜利路68号(原消防劳动大厦)。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00

4.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2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携带3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背景颜色无要求),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复转军人出具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及复员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发放准考证

经审查合格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标明考试时间、地点和考生报考的具体信息。准考证作为本次考试唯一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考试形式和内容:综合能力测试题型,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公共基础知识, 试卷分值100分。合格线:60分(含)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能测试及以后环节。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笔试成绩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对外公布。

(三)资格审查

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能进入体能测试及以后环节。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体能测试达标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30岁(含)以下男性

31岁(含)以上

立定跳远

2.13米

2.09米

男子1000米跑

≤4′40′

≤4′50′

2、女子组

   

项目

30岁(含)以下女性

31岁(含)以上

仰卧起

15个/分钟

15个/分钟

女子800米跑

≤4′20′

≤4′45′

注意事项:

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严禁患有心脑血管、妊娠期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参加测试,出现后果由本人负责。

体能测试项目不进行复测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含)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成绩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对外公布。

(六)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和招聘岗位比例为1:1。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体检通知。

注: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工作由本溪市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政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辅警考察相关规定,根据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进行考察。

注: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在面试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递补仅限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存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属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本溪市公安局、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从未授权给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内部录取等业务,广大考生注意鉴别此类情况。对招聘期间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个人和组织,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nxi.gov.cn/)官方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 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面试、体检环节。

(六)应聘人员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七)对公告中不明事项由本溪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42380092

附件1: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xlsx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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