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录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织金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书记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4月15日至2003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2.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由织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核.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织金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4.咨询电话:0857-7707065;赵梦玲(18076004672)。
5.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须先关注“织金法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公众号zjxfayuan),下载《2021年织金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反映本人情况,如查出存在虚假内容,将取消资格。
(二)速录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上午9:30开始。4月23日上午9:20未到指定地点做准备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测试地点:设置在织金县人民法院5楼
3.速录技能测试规则。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1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政治、法律条文内容。开考前五分钟,考生提前打开word文档,自行选择输入法、熟悉键盘做好准备;正式开始考试后,将由工作人员播放录音,考生可同步记录,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考试结束。
注意:录入速度在6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在90%以上,方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
4.相关要求:考试当天,考生参加机考除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2021年织金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外,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成绩运用: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现场检测公布,低于60分(计算机速录低于听打60字/分钟或准确率低于90%)为不合格,自行有序离开现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为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2.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适岗性。
4.成绩运用:面试成绩前三名拟作为招录对象,如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招录对象放弃,向下一名递补。
(四)体检
面试成绩前三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环节通过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下一人员。
(五)政审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政审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织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政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1.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人员,通过“织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确定聘用人员。
3.对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64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起薪标准为3300元/月。
2.在聘用期依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政策咨询电话:7707065
织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4月19日
附件:2021年织金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书记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