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职数空缺和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开展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入名额
市城管局机关计划择优调入工作人员2名(详见《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择优范围
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黑龙江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工作人员(含相当职级层次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按其领导职务对应的相当层次职级兑现调入后的有关待遇。
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黑龙江省内各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黑龙江省内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以登记表为准)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
4.报名者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的父母,现在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上述亲属户籍迁入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满3年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者,或取得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在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承担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职能或对法律职业资格等任职资历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年龄放宽至50周岁。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要求详见《2021年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岗位01要求具有从事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的任职资格;从事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岗位02要求具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经历2年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择优调入: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惩戒、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职务任职试用期或试用期满尚未确定试用期满考察结果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及咨询
报名者可通过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qhr.gov.cn/newIndex.jsp,下同)或“鹤城公务员”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公告、职位简介、计划调入人数、报名资格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申请
1.本次择优调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进行现场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②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6号楼6613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联系电话:0452-2796613。
报名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
①《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名者所在单位盖章)。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③本人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④本人3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⑤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者,须提供能够证明亲属关系、有关亲属工作关系或户籍迁入时间等相关佐证(例如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工作证明等)。
⑥岗位01须提供从事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或有关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02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工程项目建设经历证明原件。
五、资格审核
(一)市城管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名者提供的有关材料及佐证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初审结果由市城管局以适当形式向报名者本人进行反馈。
(二)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或“鹤城公务员”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相应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六、竞争择优
(一)竞争择优环节主要测评报名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等机关工作必备或调入职位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同时测评报名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竞争择优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竞争择优工作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
(三)竞争择优结束后,市城管局根据测评结果对报名者进行排序评价。按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排序评价结果1:1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通知其本人。
七、考察
(一)市城管局商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工作实绩,侧重了解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名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谈话或开展民主测评征求意见。
(二)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经报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同一职位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依次进行递补。特殊情况不宜进行递补的,经市城管局党组研究讨论后,取消或缩减调入计划。
八、确定调入人选、公示及调转
经考察环节,市城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鹤城公务员”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拟录用人选出现空缺的,经报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同一职位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依次进行递补并考察等。
九、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市城管局报请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等工作,并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择优调入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纪检组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6832.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城管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市城管局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三)本公告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城管局会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中共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开调入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度齐齐哈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公开择优调入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