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青秀区大数据发展相关工作,现招聘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1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聘期及工作内容
(一)聘青秀区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1名。(阶段性用工)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三)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统筹推进城区数字经济、大数据产业发展。
2.完成其他工作和其他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热爱工作,乐于奉献;
2.年龄为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能力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经济类专业、文化创意类、广告类、计算机应用专业、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经济信息管理、移动商务、数字经济类、大数据类等经济、信息类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熟悉网站、媒体管理、数字化产业、数字经济等,有在各级机关单位内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符合录用职位身体要求。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不宜从事该职业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日—2021年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简历投递邮箱:qxqfgj@126.com,投递简历请在电子邮件上注明: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简历+姓名。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青秀区大数据发展专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4.招聘具体事宜请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www.qingxiu.gov.cn)查询,下载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咨询电话:0771-5826179)
(二)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专业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考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1∶3比例,将延长报名时间)。
(三)面试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
(四)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通过考核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
(五)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录用。与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由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入编),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社保费用按相关政策执行,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