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我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民政局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贺州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65号)和《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数及报酬标准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相关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职位和聘期
(一)选聘数量。招聘51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八步街道32名,城东街道11名,江南街道8名。
(二)选聘职位。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原则上在城市社区工作,主要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三)聘期。聘期统一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且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严于律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社区管理服务和党建工作。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五)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会计算机基本操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一)政治上有问题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
(三)因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处理完结的。
以上所涉及的年龄、经历、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
三、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1年4月20日)
在八步党建网和八步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计划、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1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4月21日0:00至4月30日24:00期间将《贺州市八步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bqmzjjczqg@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社区工作者”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774—529982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区民政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区委组织部于5月7日前在八步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八步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1年5月中旬)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各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进入体检的面试成绩分数线,结合面试现场实际,由各街道党工委讨论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的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联审与体检(2021年5月中下旬)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联审的同时由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到区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区民政局406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区民政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入围人选自行负责。
六、聘用上岗(2021年5月底前)
(一)确定聘用人选
由各街道党工委根据能力测试、联审、体检等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八步党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具体岗位由各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各街道党工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联审、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由招聘岗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从相应面试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按照《中共贺州市八步区委员会办公室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八步区专职化城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数及报酬标准方案〉的通知》办发﹝2021﹞1号文件执行,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另实行绩效考核。
八、其他事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竞聘对象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咨询,联系电话:0774-5299823。本公告由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贺州市八步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