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单位介绍: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是江西唯一一所公办综合艺术类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从事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戏曲等文化艺术类人才培养工作。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期刊执行主编 | 专技岗 | 1 | 专业不限;副编审及以上职称;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有在期刊担任1年以上副主编或主编工作经历 ;年龄45岁以下(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美术教育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教育学(0401)美术教育方向、美术学(130401)、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135107);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有1年以上高校(含高职)工作经历 ;年龄35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舞台美术设计专业教师 | 专技岗 | 1 | 艺术设计(135108)、戏剧(135102)、戏曲(135103);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有1年以上高校(含高职)工作经历 ;年龄35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专职辅导员 | 专技岗 | 1 | 法学(03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年龄30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5月7日
2、报名办法
报名电话:0791-83817323
报名(或单位)网址: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573
联系人(资格初审):潘老师手机:15797918618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中大道1201号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选报招考岗位,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 (2)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3)报名时须提供的附件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③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⑤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有效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4月30日),毕业前的实习不算作工作经历。其中期刊执行主编岗位报名者须提供副编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须提供所编审刊物(标注本人为副主编或主编)一年以上的扫描件。⑥中共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⑦毕业证未注明专业方向的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主要考核各岗位报考人员相应的专业基本知识、业务能力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则该岗位进行笔试;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1,则该岗位报名人员无需进行笔试环节,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指定时间内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带好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电子材料对应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围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要求
期刊执行主编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美术教育专业教师和舞台美术设计专业教师岗位进行试讲,同一岗位安排内容相同的试讲,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3:1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方可聘用。
4、各岗位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聘用。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等。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六、聘用、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国家规定予以转正定级。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转岗及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