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力度,根据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麟游县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批复》(宝人社办发﹝2021﹞37号)、宝鸡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关于对麟游县公开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方案的批复》(宝市劳服发﹝2021﹞22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招聘事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组织招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0名。其中招贤镇劳动保障事务所3人、崔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名、丈八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名、两亭镇劳动保障事务所2名、常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名、酒房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名。
三、招聘条件
宝鸡市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经历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具有一定的政策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编辑和文字综合能力;
4.人际关系融洽,服务意识较强,热爱劳动保障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在满足以上四项条件基础上,优先录用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公开招录规定需要回避人员;
5.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阶段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麟游县市民中心五楼县人社局就业股(5016办公室)。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一页正反双面);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学信网下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2、面试: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不达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60% + 面试成绩 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
六、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员计划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依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常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对因政审未通过而形成的人员缺额,由综合成绩下延人员替补。
八、岗位性质及管理使用
1、岗位性质。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聘用期限。劳动保障协理员合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3、工作待遇。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委托市劳动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关系,个人缴费部分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管理使用。本次招录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按照《麟游县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对不胜任工作,违规违纪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九、注意事项及要求
1、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及报名电话:0917-7963589
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报名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报名时在入口处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健康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凭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 ℃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2、报名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报名人员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参加笔试,面试人员现场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进入应试场所。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