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2019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来源:西和县人民政府 2021-04-21 15:52:39

依据相关政策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一)招录人数:计划招录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18人(含后勤辅助人员3人,需持会计证书、厨师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

(二)岗位职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和县户籍,男性,年龄18至24周岁(1995年12月31日至2001年1月1日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等,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化程度,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符合国家征兵政治考核标准、体检标准,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3.大中专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2月31日后出生),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12月31日后出生);

4.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共党员、受原单位记功以上奖励的退伍军人、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件、财务会计(持会计证书)、厨师(持证)等特殊专业人员,原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自主创业突出受到省市表彰奖励人员、“双创”突出成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立场有问题的;

2.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加邪教活动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的;

8.有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采取公开招录、全程淘汰的方式,按照“报名初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治审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西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西和县汉源镇北川);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的个人简历、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符合优先录用的其他证件(退伍证、驾驶证、执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应填写《西和县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彩色正面1寸免冠照片6张。报名时现场进行裸眼视力和身高初测,合格者方可予以报名。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实施(见附件)。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体检。按1:2的比例,从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36名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组织实施。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确定。考核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70%和面试占比30%的权重比例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1:1的比例,从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前18名政审人选。

(六)政治审查。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考核小组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函调。对有吸毒史、曾参加过非法组织、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理,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政策规定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不予聘用。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依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管理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主要担负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执勤保卫等工作任务。

(一)对拟聘用人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六个月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业务理论、业务技能、军事队列、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

(二)符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岗前培训、试用期(六个月)合格后,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县消防大队进行年度考核,经对聘用人员履职尽责、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体能、专业技能等考核合格后按照个人自愿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县消防救援大队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自愿脱离岗位、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违法乱纪等空余出的专职消防员岗位,由县消防大队请示县政府同意之后,逐年重新补招,以确保县专职消防员队伍全员满配。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一)月工资标准为3200元,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

(二)参加单位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体检。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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