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甘肃省中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甘肃省中医院 2021-04-21 17:41:36

甘肃省中医院是全省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和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院。医院坚持突出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现面向社会为医院临床招聘编外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有工作责任心,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3、招聘对象为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未就业往届毕业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应聘人员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下《2021年度甘肃省中医院临床编外招聘人员岗位计划列表》)。

二、岗位列表

三、聘用待遇

报名参加招聘者经医院现场面试与笔试,我院根据现场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中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即聘用为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甘肃省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1年5月7日

网上报名邮箱:gsszyyrsc@163.com

报名人员需网上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下载并务必按照表格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见最后附件);

(2)个人电子简历1份(含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职业证书扫描件)。

将以上材料合并以“岗位+专业+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发送至报名邮箱。

五、资格复审

网上邮箱投递个人信息完成者,必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招聘报名。资格复审需本人现场进行,若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到场确认者,可委托代办人备齐应聘者现场审核所需所有材料原件确认。资格确认通过者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一)资格复审所需证件:

(1)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毕业证原件、本科、硕士在读证明、规培证明(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学籍备案表;

(2)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原件、高中毕业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原件、硕士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最高学历验证报告及学籍备案表、规培证 (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

(3)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已发布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计划表要求的相关证件(如规培证、资格证、执业证等)或证明材料。

学历及学籍验证报告获取方式: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个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及学籍验证报告。

(4)以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则不予聘用。

(5)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扫码、测温。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10日-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在甘肃省中医院东院区人事处(2012)进行资格复审。

六、笔试时间、地点(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资格复审通过的本科及以下人员需进行笔试,具体要求如下:

1、应聘护理岗位人员: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在甘肃省中医院东院区停车场进行检录,具体笔试分组及时间将于检录现场通知。

2、应聘医疗(院前急救岗位)人员:笔试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在甘肃省中医院东院区医务处进行。

七、面试时间、地点

1、临床医技岗位面试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10:00

2、护理岗位面试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

面试地点:甘肃省中医院东院区15楼会议室

具体分组将于面试现场通知。

八、面试流程

1、候考。工作人员将按照专业进行分组排序,考生按照顺序等候进场面试。候考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进出。

2、面试。按照应聘专业分组进行。引导员带领各组考生进入考场,每组考生依次做简短自我介绍,介绍时间控制在一分钟以内。根据专业分类每名考生现场抽取两道考题作答,由主考官进行评定,其他考官进行适当提问;各位考官独立在评分表上按不同的要素给考生打分。

3、通知成绩。面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分数。

九、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会场,如有以上物品,在考场指定地点存放。

3、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场,核对身份信息后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面试地点及乘车路线,做好应试准备,笔试、面试开始时仍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事项:

2021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和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填报虚假信息的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则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931-2687024

2021年4月21日

附件:个人信息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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