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防城港市人才网
2021-04-22 10:40:13
根据工作需要,市委政法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人员,专职从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扫黑除恶常态化、平安建设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4名辅助人员、1名新闻宣传人员。
二、招聘原则
坚持严格、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公安、法律、计算机、汉语言文学、政史等相关专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辅助岗位
(1)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基本的办公软件应用;
(2)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3)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宣传岗位
(1)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闻写作能力,熟悉摄影技术;
(2)具备一定的网络管理和宣传策划能力;
(3)熟知微博、微信、网站的特性及各项功能,并熟悉其运作方式,对网络传播有一定理解;
(4)具有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5月5日
(二)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政府楼一楼115室(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邮寄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市政府楼一楼115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灵斌0770-2828430,电子邮箱:fcg2828430@163.com。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有学校或院系证明属实的成绩单一份;其他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通过信函、邮件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笔试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笔试。
(四)考试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
1.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年度绩效,共4部分构成,正式聘用后月基本工资2800元起,试用期间月工资按80%执行。
2.聘用人员均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住房公积金,差旅补助、工会福利等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委政法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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