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5人公告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关于公开选聘利州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强、规范和改进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增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根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请名额及行业
此次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5人,限在利州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新闻工作者、律师、企业代表均可报名。
二、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关心法治政府建设,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二)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履行职责,保守国家秘密;
(三)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记录,无行政、党纪处分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内容
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
(一)参与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二)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三)提出纠正违法、不适当行政行为的建议;
(四)参与对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情况的评估,听取公众意见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意见建议;
(五)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提出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六)参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七)办理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四、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五、选聘流程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确定遴选人员。经考察、审核后确定拟聘请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特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并向社会公告。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8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广元市利州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报名表》2份,报送至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张德权 联系电话:19961347517。
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