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乡镇卫生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方案

来源:甘南县人民政府 2021-04-22 10:57:46

为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队伍整体素质,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短缺、人才断档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基层函〔2021〕3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甘南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为做好2021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甘南县查哈阳乡卫生院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先本科后专科、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此次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人。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社会公开招聘统招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甘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各项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 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甘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2017年至2020年,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黑卫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全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未落编的大学毕业生;
(6)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0日-5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甘南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办公室(4)。
2、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
(3)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4)近期2寸蓝底或红底免冠证件照4张;
(5)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4份;
(6)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并加盖公章。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考生资格全程审核,凡弄虚作假的,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或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及考试条件的,在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咨询电话
0452-5625100(甘南县卫健局)。
0452-5634826(甘南县人社局)。
(三)聘用方式
1、本科优先。报名结束后,按照先本科后专科原则择优聘用,即:本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如有统招本科学历的,则不再招聘专科学历毕业生,从本科毕业生中择优聘用,如符合报名条件本科报名人数与岗位数额相等的,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等相关程序。
2、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2人的,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3、本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为1人的,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四)考核与体检
甘南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复核汇总,上报省卫健委和省人社厅备案,由省卫健委在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乡镇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4份),县卫健局、县人社局、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各1份,聘期3年。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时间为9月1日。
四、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后在本县卫健系统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聘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局负责拨付。
(三)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县城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当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五、几点要求
(一)考试招聘工作领导组织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甘南县人社、卫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方案由甘南县卫生健康局、甘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与实施。

附件1:甘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黑龙江省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大学生岗位计划表.docx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