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招聘外聘人员信息

来源:兴宁区朝阳街道办 2021-04-22 12:20:56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人数:外聘人员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熟悉办公软件运用,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执行力强,能吃苦耐劳。

3.年龄35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三、工资待遇

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3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秀田路2号(明秀东路小学对面)朝阳街道办事处7楼701室。(周末不上班)

咨询电话:0771-241117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报名材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一寸免冠彩照。

五、面试事项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本单位将通过电话予以通知面试。

六、体检事项

面试考核合格者需在通知时间内自行到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本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处理,恕不归还。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