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紧缺专业人员14人公告
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岗位代码04总账会计岗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即2021年4月22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本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23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11: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5月7日9:00-5月8日16:00
网址:(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1:00。
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环节,应聘人员须出示“苏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如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笔试等环节时间,将提前5日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hadz.huaian.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含甲乙双方协议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如学校尚未发放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所在院系出具在籍证明等材料,且须注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发放时间)。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
总成绩计算: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淮开发〔2019〕24号)文件执行,由区财政全额保障,缴纳五险两金。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517-83718789
经开区人社局:0517-83716680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