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信用促进会招聘公告
内蒙古信用促进会2021年招聘公告
内蒙古信用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促进会由自治区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工商企业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组成,协助自治区发改委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应用工作。
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计划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中文、法律、经济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熟悉公文写作,文字功底扎实;
2、热爱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效率高,条理性好,执行力强;
3、处事稳重,擅长活动策划,创新能力强,有较强的思考和统筹能力,领悟力强,亲和力及沟通协调能力佳;
4、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各种办公设备;
5、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
7、中共党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曾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起至 2021年5月15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人员填写《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附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类资格和奖励证明)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nmgxycjh@163.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应聘简历(如:张三应聘简历)。
3、资格审核和笔试:内蒙古信用促进会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以电话形式通知笔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面试通过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一年的临时用工合同。一年期满后,由受聘人提出续聘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履职情况综合评定是否续聘,决定续聘的,续签正式聘用合同。促进会为正式员工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正式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并为正式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纪律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59368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