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40人简章
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青岛市技师学院面向高校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4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校2021届应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4个,共40人,详见《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此次特指1990年5月7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高校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原则上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职位条件后再报名。
(一)时间地点
学院将赴以下高校开展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时间地点
5月7日
陕西师范大学
5月8日
长安大学
5月11日
东北师范大学
5月12日
大连理工大学
5月18日
山东大学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并署本人签名的《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签名的《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A4纸上,字迹清晰、下同)。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均须在2021年5月7日之前取得)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授权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需出示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处于未落实工作单位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报考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和思政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思政教师岗位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5月7日之前取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向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证明》。
各报名点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现场资格审查全部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www.qdtc.sd.cn)公布。
三、考试
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电气控制专业教师、电子信息专业教师、焊接专业教师、幼儿教育专业教师、管乐团指导教师6个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采用“面试+笔试”的考试形式;汽车专业教师、轨道交通专业教师、会计教师、体育教师、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思政教师8个学历要求“研究生”的岗位采用“面试+考察”的考试形式。考试将于5月下旬举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另行公告。
各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的,增加初试环节: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5;学历要求“研究生”的岗位,比例为1:3。
初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各岗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相应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公布。
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一)机电一体化专业教师、电气控制专业教师、电子信息专业教师、焊接专业教师、幼儿教育专业教师和管乐团指导教师岗位
1.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各岗位试讲教材将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予以公告。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各岗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当天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取消的招聘计划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公布。
2.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成绩将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公布。
3.成绩核算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汽车专业教师、轨道交通专业教师、会计教师、体育教师、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和思政教师岗位
1.面试+考察
考试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举行,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综合答辩等,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在每个岗位考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考察成绩及取消的招聘计划当天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公布。
2.成绩核算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考察、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学院官网(http://www.qdtc.sd.cn)公布。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学院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www.qdtc.sd.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待聘用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由青岛市技师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青岛市技师学院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应及时关注、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五)咨询电话:0532-81725131
监督电话:0532-81725766
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应聘人员请于以下时段拨打:
工作日9:00-11:30
13:30-15:50
青岛市技师学院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青岛市技师学院招才引智校园招聘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