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补充范围中“全省”指福建省户籍或生源,“龙岩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长汀县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职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城区中学(高中学段)7人,长汀县生源的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9人(小学教师8人,幼儿园教师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育类毕业生。具体职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工作和应提交的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5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一律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长汀县汀州镇仓下巷33号),
联系电话:0597-6808382。
3.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
(3)教师资格证(已取得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暂未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可提供相关合格证);
(4)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未注明原件的,仅提供复印件一份(应提供原件核验)。
4.县教育局、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联审,通过联审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方式为根据指定教材内容进行教学设计和片段模拟教学。面试总成绩100分,最后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为止,合格线均为70分。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招聘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因故书面放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无递补对象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拟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名单,在“中国·长汀”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体检、聘用、待遇
1.体检。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体检考核对象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聘用。经体检与考核合格的,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待遇。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七、工作安排
招聘的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城区中学(高中学段)教师,安排在城区高中阶段学校任教;招聘的长汀县生源的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安排在城区小学任教;招聘的长汀县生源的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专科毕业生,安排在大同镇或策武镇任教;招聘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教育类毕业生安排在城区中小学任教(根据学科结构情况或选派到农村学校交流一年)。
八、注意事项
1.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3.招聘相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
长汀县教育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长汀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