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部分学校赴长沙市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1-04-23 10:08:57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1年咸宁市企事业单位赴湖南、甘肃高校“引才专列”实施方案》,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高级中学、通城县第二高级中学、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等学校面向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部分40名初、高中教师和大专院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条件

1.本次校园招聘面向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应往届毕业生。

2.要求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3.原则上所报学科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具体学科专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如本科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以此类推。

三、招聘单位、岗位

咸宁职院技术学院招聘14名教师,咸宁高级中学招聘5名教师,通城县第二高级中学招聘4名教师,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招聘17名教师具体各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咸宁市部分学校赴长沙市校园招聘岗位表》。

各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2。

四、报考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2:00。

2.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405

3.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未领取毕业证的,应提供学校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1份个人简历、2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五、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4月24日13:00—14:00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2.面试时间:4月24日15:00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线控制,合格线为75分。

3.笔试、面试具体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提前告知。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5.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折算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并报咸宁市人社局备案,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并报咸宁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高级中学、通城县第二高级中学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咸宁东方外国语学校新招聘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薪酬待遇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咸宁市部分学校赴长沙市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各招聘单位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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