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人民法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办案力量不足,优化人力择优配置,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名,其中,临聘书记员3名,诉讼费专管员1名。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的。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职位
县法院临聘书记员3名、诉讼费专管员1名。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临聘书记员年龄限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内、诉讼费专管员年龄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
(2)大专以上或技师学院以上学历;
(3)案款专管员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法律专业资质者优先;
(5)凡违反我院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者,我院有权辞退。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2.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
3.报名时应呈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填写报名表。
四、测试方式及内容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时
2.地点:蓝山县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50%)
临聘书记员:计算机录入
诉讼费专管员:会计专业相关知识
4.面试 (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录用结果
对通过这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届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2960元(含各类保险)。
七、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且不得在外兼职。
八、联系方式
蓝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46-2999006
蓝山县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