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公开招聘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副主任的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1-04-23 10:48:28

中日友好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数

药物临床试验

研究中心副主任

负责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数据分析工作,通过临床试验项目基础数据挖掘,开展具有核心技术的基础创新和应用研究,培养和孵育大数据专家团队,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学科发展,助力我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水平提升和相关优势学科群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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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超过50周岁;

2.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2.具有10年以上数据分析相关工作经验,并有高水平的成果产出。

3.具有指导硕士生或博士生的经历。

4.熟悉本领域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具备较高的科研项目评估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

5.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5月8日。

2.报名方法

可以纸质形式或邮件形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中日友好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课题或文章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其他可证明个人能力水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教学楼404室);也可将扫描件发送至zryyzzrs@163.com。

(二)资格审查

组织处(人事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电话通知,未入围者不再电话通知。

(三)业务考察、政治考察和体检

1.组织处(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业务考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参与业务考察,不设比例。

2.业务考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小组由我院有关领导、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专家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面试包括个人述职及评委提问环节。面试考官对照公告要求的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发表意见。其中定量的评价为百分制,分“优”、“良”、“一般”、“差”4个等次。根据业务考察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我院组织处(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到其所在单位进行政治考察(谈话考察、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3.体检由我院组织处(人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根据业务考察、政治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我院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表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请报名人员注意报名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不再受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中日友好医院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中日友好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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