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军分区聘请民兵教练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从全州范围内招聘民兵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民兵教练员3名,主要负责基干民兵轮训备勤的训练教学、日常管理、服务保障,以及训练基地日常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临夏籍退伍(转业)一期以上(含)男军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指挥、教育管理、教学组训经验,曾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四会”教练员或有相关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班长以上任职经历、立功受奖的人员优先。
(二)资格条件
1.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聘用:
①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②被部队除名或因处分提前退出现役的;
③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参与影响社会不稳定事件的;
⑤有纹身和可见明显疤痕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结果、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
3.报名地点:临夏市华寺街50号(临夏军分区门卫值班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党员证明、立功受奖证书和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统一考核
考核采取组训能力、基础体能和办公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训能力(100分):围绕民兵应急专业救援课目,采取“四会”教学法方式进行示范教学。
2.基础体能(100分):主要进行3000米跑、30米*2蛇形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等内容进行考核。
3.办公能力(100分):包括教案编写、课件制作和利用excel进行简单的表格制作。
4.条件加分:应聘者有立功的,每有1次加3分,被团以上单位表彰为“优秀班长”或“优秀教练员”的,每有1次加2分。
考试时间初定于4月29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入选对象接到通知后,在军分区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凡是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治考核
军分区招聘领导小组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并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结果
对确定的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对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资格。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军分区机关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统一颁发《民兵军事训练教练员资质证书》,聘用期满后,若不续聘,则聘用协议自然终止,协议双方关系自行解除。
五、待遇及其他
聘用时间:从5月1日起,10月31日止。
(一)工资待遇。招聘的民兵教练员按月平均工资计发,每人每月平均工资计发标准为4200元左右(含伙食费150元,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门诊、意外住院、疾病住院保险,人均保险费350元),实际发放工资3700元。
(二)食宿及服装。民兵集中训练期间,同民兵轮训队集中住宿,统一保障伙食;民兵轮训结束后,在军分区机关食堂就餐,集中居住,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配发民兵服装、标识。
(三)休息。在民兵每期训练结束后,可安排回家休息2天。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请保持应有的警惕,务必至指定地点报名登记,避免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或者联络不上等产生后果的,由应聘本人负责。
4.报名电话
李参谋:13893139018
张参谋:15379933822
监督电话
项干事:18153640801
临夏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