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依据相关法规政策,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身体、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政府专职消防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大学本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
8、优先招录昌都籍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经开区政府专职消防队
拟招聘15人(含1名队长、原经开区10名政府专职队员需与其余报名人员公平竞争,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马草坝政府专职消防队
拟招聘10人(含1名队长、2名班长兼驾驶员、2名兼职修理员)。
(三)消防文员
拟招聘4人(1名纪检审计人员、2名后勤财务人员、1名新闻宣传人员),其中纪检审计人员和后勤财务人员应具有审计、金融、会计等相关专业。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2021年4月21日在“藏东人社”微信公众号、“西藏昌都消防”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4月30日(7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昌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核查报名人员所需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等,以确定资格是否符合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条件。
五、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内容具体如下:
(一)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
(二)面试。面试由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实行量化评分,满分80分,低于50分的为“不合格”。
(三)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传染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六、录用及培训
(一)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二)入职培训。被录用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七、薪酬待遇和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由昌都市财政保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后月工资、绩效奖金等共计约6000至70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随工龄增长逐年提高,统一发放被装,集中餐宿,根据《昌都市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安排轮休和休假。
八、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设置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