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师,所有聘用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为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岗位;招聘计划13名,其中辅导员12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s://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6日至5月1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一)、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按以上顺序全部整理为一个PDF文档,不大于2M)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hufehr@163.com邮箱。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初试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初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面试:取得报名资格者均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素养、个人特长等,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取得报名资格者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复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初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职业能力,总分100分,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分为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中止劳动合同。聘期内享受讲师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谭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
附件1:424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1年4月20日